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存在的證明

康子 靈氣逼人


從很年輕時候開始,我們努力表現,希望取得其他人的認同。

為甚麼要取得其他人的認同?只因為,想證明自己存在過。

別小看這一點心願,行走江湖,最容易得罪別人的,不一定是貪財騙色或動手動腳,原來最最最乞人憎的,是「當你冇到」。

簡直是最大的侮辱,視而不見,當你是透明,當你是空氣,更直接的說法,是當這個人不存在。

只為了這一點,已足以掀起江湖大風暴:正因為當你不存在,你的意見我不需要聽、你的要求我不理會、你的座位我不會預設、你的感受我更加不必尊重。

以上種種,完全是結怨仇恨的開端,因為你漠視了一個人的存在,亦即是抹煞了對方最基本的生存權利,潛台詞即是:死都沒所謂。

正因如此,每一個人都很努力、很拚命地,要證明自己曾經存在過。

最普遍,又最常見的方法,是生孩子。工作不如意?不要緊。唸書成績不好?不要緊。婚姻不如意?亦不要緊。

甚至一生貧賤卑微坎坷苦命,統統不要緊。因為只要生育兒女,看他們長大成人,至少會證明,父母曾經在世上存在過。

花開一春,人活一場,求的不過是這種感覺,所以千萬、千萬要懂得尊重別人,以及愛惜其他人的孩子。

除了生兒育女之外,為取得存在的證明,也有其他的方法:像出錢建學校、建博物館、建大廈高樓,甚至用自己的名字建設一個城市(聖彼德堡、阿歷山大港、華盛頓州等),只希望後世人記得他們。

亦有人繪畫、雕刻、作曲、寫書,希望可以流傳下去,證明曾經存在。現代人則加添數碼影像,電影、電視,甚至拍一段短片放上YouTube,即使播放數分鐘也好。間中,總會有人自稱想低調、安靜、怕出風頭之類。可是到最後,我們總希望取得公眾的認同,人數愈多愈好、時間愈長愈妙,只是爭取認同的方式與時機,或許各有不同,但意向始終如一,這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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