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

大概念育大生意




哥連斯的《從A到A+》一書(Jim Collins《Good to Great》,2001),用投資者的視角來界定偉大公司:連續十五年投資回報三倍於大市或以上。要求如此嚴苛,以至在一九六五年至一九九五年這三十年中,美國近千五家上市公司,僅有十一家符合資格成為本書研究對象。和格林藥店(Walgreen)就是其中一家,它賴以獲選的業績是:投資者於一九七五年投資一元於美股,到二○○○年可收穫三十七元,投資一元於和格林則可得五百六十二元,回報為大市的十五倍。

研究結果最令人驚異的地方是:要成為一家偉大的公司,往往只憑一個簡單但正確的概念。和格林的概念是:成為最好的、最方便的藥店,並取得每一顧客人次最高利潤。

最方便無過於「梗有一家在左右」,例如在三藩市市區一英里方圓內,它就開了九家店,令每位居民行幾個街角便找到一家。為爭取每人次做最多生意,它專揀高增值服務及厚利潤商品。為貫徹上述經營概念,它不停做調查研究。例如它發現受美國汽車文化影響下,彼邦客人喜歡開車配藥服務,它立刻在各區龍頭店加建汽車取藥窗口(Drive-through Pharmacies)來方便顧客。從它的經驗,概念和執行是同等重要。

和格林目前在美國已共開了八千三百家藥店,去年又在英國收購共有二千六百分店的Boots集團,令全球店數突破萬家。藥店給人印象是小生意,但和格林將一個簡單卻正確概念貫徹到全球,二○一二年做七百二十億美元生意,進佔「財富五百大公司」之第三十七位。



劉創楚 乘風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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