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

斯諾登的抉擇



斯諾登人在何方,執筆時還不知道,他的故事活像是電影真人版,一個活生生的Reality Show,他雖然未必會像電影《叛諜追擊》那樣不斷受CIA(中央情報局)追殺,或像《高度反擊》的男主角韋史密夫遭NSA(國家安全局)追殺,但自從身分曝光後,他的一舉一動已給NSA全天候監控,殆無疑問。據斯諾登自己對《卫報》的談話,他在Booz Allen的工作知道,受監控的對象只要啟動電腦,NSA便即時知道,對象無所遁形。如此說來,史諾登住在尖沙嘴The Mira酒店時,是否已暴露了行蹤,還是他已經老早學乖了,像挽救韋史密夫的真赫曼,知道如何反制NSA的全面監控?真赫曼的方法其實是放棄二十一世紀生活方式,返回原始:不用信用卡、不用手機、不打電話給自己的親友(因他們的電話已被NSA監控),活像是二十一世紀的一個無主孤魂,這樣的生活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得了的。

斯諾登不是不知道泄秘的後果,他說與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作對,遲早會給國家逮捕,一生坐牢,知道了他還要既逞一時之快,以後一生受損,向全世界「爆料」,确實勇氣可嘉。對美國人來說,斯諾登究竟是英雄還是叛徒?美國的反恐鷹派,無分共和黨、民主黨,一致認為反恐有理,國家安全至上,犧牲部分人民私隱在所不惜,況且美國人民的自由還是有憲法保護的,不會無辜地受政府逼害。另一派則認為美國NSA的行為已很過分,斯諾登值得同情,不應坐牢。但大部分人則是無可無不可,反正今天的青年爭相把自己的活動放上facebook和其他社交網站,毫不重視個人私隱,給政府知道了又何妨?自從「九一一」事件後,美國生活方式已給恐怖分子破壞了,人民已被逼逐步放棄自己的權利,從這層面看,美國反恐代價高得驚人。


辛翠時 細說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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