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6日星期六

港鐵財務




上世紀七十年代中香港地鐵興建時,記得財政安排由財政司夏鼎基策劃,陳祖澤(忘了他當時的公職)輔助,地鐵的首席財務總監由劉華森擔任,他本是財經官員,政府為了便於政策執行,特派劉華森過檔地鐵。

夏鼎基的地鐵財務策劃有一個很大、推動得很堅決的原則,就是用者自付,地鐵的營運,由票價支撐,不由納稅人支付,故此地鐵的興建費用,政府只撥款三成,其餘七成由地鐵公司(當時由港府全部擁有)向銀行籌措,政府撥地鐵上蓋的發展權給地鐵運用。這政策相當於我們買樓,交首期三成,借按揭七成,因借貸比率高,遇上高利率年代,地鐵須支付大量利息,不可能還本,只可以借新債,償還舊債,即是不斷再融資(Refinancing),成為銀行界最穩定的長期借貸客戶。後來地鐵上蓋的土地有價,地鐵賺大錢本可還債,但因地鐵運送乘客,省時省力,且碳排放量低,大受歡迎,政府要求地鐵不斷擴建路站,地鐵的資本支出不斷增加,還是難以還債。

既然是用者自付,地鐵的票價隨通脹及成本上升而向上調整,是很自然的一回事。新加坡的地鐵興建,一開始就與香港相反,由政府當作基建項目,撥公帑興建,初步完成後,便以極低價(好像是象徵式的一元坡幣)把整個地鐵賣給新加坡MRT公司,這是「納稅人支付」的方法,港英政府一直抗拒如此,不肯為地鐵增加資本,回歸後(一九九九年)特區政府把地鐵(○六六)上市,有了小股東,情況更複雜,不加價便是違反股東利益,誤導小投資者,加價則為大股東(特區政府)帶來政治問題。這究竟如何是好?特首梁振英有魄力私有化港鐵(二○○七年地鐵和九廣鐵路合併成港鐵),再為港鐵還清債務,效法新加坡嗎?


辛翠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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