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2日星期一

再談高球場

關於粉嶺高爾夫球會的拆建問題,報章上討論甚多,以數百計,幾乎是一面倒地傾向拆掉球場,最大的理由是高爾夫球場佔地多(一百七十)公頃,少數人享用(約二千五百名會員,未計常入內打球的附近村民和付出二百元入內打球的公眾),即是說,高爾夫球場的存在是不公平的,因為香港的住宅佔地面積,供七百萬人居住,有估計不外乎是四千零七十七公頃而已,更偏一點地說,香港高爾夫球場的存在,是資產階級對中產階級、無產階級的壓榨,是不公義的行為。

若然如此,拆掉球場,應該全部用作興建公屋之用,以示公平。不然的話,高球場建屋,若劃作豪宅用地,政府賣地的收益最大,雖然有益庫房,但必定惹來民粹派的反對,在目前的氣氛下,收回球場之後,政府斷不敢興建私樓,必然違反市場理論,向輪候公屋人士大派福利,納稅人付鈔。

諷刺的是,反對派未必會領情。一位建築師羅建中雖不是八十後,卻聲言今天的青年人不稀罕住在新界的公屋,不愛將軍澳,不愛沙田,他們愛旺角、灣仔、中環,在高球場興建公屋,因地方偏遠,交通不方便,要求拆掉球場的人士未必願意在那裏居住。有所謂專家說高爾夫球場(十八洞)每天耗水三十一萬二千加侖來養草,浪費食水,令東江水進口量上升。

香港的實情是(根據真正養草專家李賢祉博士的經驗),高爾夫球場的灌溉草地用水,是經處理過的本地污水,再循環而已,根本沒有浪費東江食水。
一些人引用美國的報告來指控香港高球場,根本不了解香港情況!



辛翠時 細說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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