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

假如陳智思做官


政府極低調地把一份問責官員申報利益指引上載至特首辦官方網頁,幾乎不為人知。事情曝光後,各方有不同的批評,政治性的且不談及,這份指引的實際可行性卻引起商界人士的高度關注,辛翠時所接觸的商界高層,皆一致看淡,指出以後特區政府的問責官員,不再會有工商財金界人物出任了。

董特首在二○○二年推動問責制,非公僕出任司長、局長的,有梁愛詩、梁錦松、馬時亨、李國章、何志平五位,今屆政府,有袁國強、陳茂波、張炳良、黃錦星、蘇錦樑、陳家強、曾德成七位。到了二○一七年,非公僕局長還可剩下多少位?

新指引最令商界恐慌之處,就是需要申報私交好友、所屬會所和協會的經濟和其他利益,也包括與該官員有私人或社交聯繫的任何群體,以及該官員曾受恩惠或欠下人情的任何人的經濟和其他利益。大凡有資格擔任局長的,標準年齡大概在五十歲左右,在商界擔任CEO或執行董事,在社會團體方面,可能是馬會、香港會、中華遊樂會、上海總會、華商會、皇朝會、深灣遊艇會的會員,或者曾任東華三院、保良局、獅子會、扶輪社、香港金融業志同會和不同商會的總理或會董,總之「會所及協會」的關係,如千絲萬縷,商人如擔任官員,怎可能一一申報眾多商界社團好友的利益?政府簡直是強人所難。

一位商界高人舉一個例子:陳智思有「公職王」之稱,但他的家族龐大,堂兄弟姊妹和表姨、表外姪、外甥等,不止一百人,散布港、泰和世界各地,眾人之中,如有在香港的投資利益,陳智思不可能知得清楚,假如陳智思當上司長、局長,他便麻煩了,更何況他在銀行界、保險界、社福界的朋友多到數不清,如何申報?像陳智思這樣背景的才俊,以後專心做生意可也。



辛翠時 細說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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