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生命之光

十七世紀末葉,英國建築大師克里斯多佛.雷恩爵士(Christopher Wren)在倫敦建了超過50間教會。他的設計有兩個顯著的特色。第一個特色在於堅固的尖塔。第二個特色則意義深遠。當時,雷恩爵士堅持在他設計的教會採用透明玻璃,反對跟隨當時教會流行的彩色玻璃。他使用透明玻璃的部分原因是因為他說:「光是上帝給人們最好的禮物。」對雷恩爵士而言,當人們在敬拜的時候,能沐浴在陽光中,那正是這份禮物的最佳禮讚。
創世記1章裡,上帝在創造天地的第一天就造了光(3節)。上帝造的光不僅只是讓我們可以看見東西,也刻劃出基督進入這個黑暗世界時的景象。約翰福音8章12節,主耶穌說道:「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對基督徒來說,光象徵了我們偉大救主的屬性,以及祂在十架犧牲所賜予的美好生命特質。
雷恩爵士說得沒錯,上帝所賜的這世界之光──耶穌基督,是人們最好的禮物。
上帝創造光明,
驅走世上黑暗;
透過耶穌基督,
我得生命之光。
耶穌來到世上,照亮黑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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