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施予之福


在馬可福音12章40節中,耶穌斥責耶路撒冷一個貪腐的會堂侵吞寡婦的家產。過後,有一個寡婦仍願意將她最後的幾個小錢獻上,這事情實在令人費解。然而,耶穌卻從這個婦人的行為,看到正確的金錢觀(41-44節)。

柯斯比牧師(Gordon Cosby)在美國首都華盛頓「救主教會」(Church of the Saviour)事奉時,講述了一位寡婦的故事。這寡婦的收入只是僅僅足夠六個兒女溫飽,然而每星期,她都會忠心地把四美元放到奉獻盤上。一位執事建議柯斯比去勸她,將奉獻的錢省下來,當作自己的家庭開銷。

柯斯比牧師依照執事的建議去做了,但過後他卻非常後悔。那婦人對他說:「這會讓我失去僅有的尊嚴和人生意義。」她早已學會給予的秘訣:施比受更有福。沒錯,窮困的人需要經濟上的援助,但有時候,「給予」與「受惠」可能對他們同樣的重要。

「給予」讓我們記得自己是靠著上帝的恩典而活,就像空中的飛鳥和路邊的花朵一樣,這些被造物不用擔心它們的未來,所以我們也不必擔心。「給予」讓我們展現對上帝的信心,表示我們相信衪會像看顧麻雀和百合花一般看顧我們(馬太福音6章25-34節)。
全獻於主,不留一樣;

主的回報,無限無量;

慈愛恩主,賜我所有;

我要獻上,毫無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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