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日星期二

出名不等於有錢


康子 靈氣逼人


名氣與財富無關,這個題目已反覆寫過多次。最近因為狄更斯,今年挾出生二百周年之勢重來,世界各英語地區的宣傳鋪天蓋地,聰明朋友細讀其傳記,益發有此感受。以紫微斗數論命,則是「財」(化祿)、「名」(化科)與「權」(化權)三立,各有各的成因與走勢,並非一定重疊。

我們當然知道,既出名,又有錢,是人間少有的如意事,要是加上有機會掌權,更不得了,所謂「富貴雙全,權傾天下」,佔盡好處,只恐怕壽數有損。
在通常的情況下,一個人三佔其一,已極之難得。像大作家狄更斯,二十四歲出版第一部小說,即成為暢銷書,可說是極速成名,而且享有良好的聲譽,所以堪稱「化科」,好像古人高中科舉,一舉成名天下知。但是否等於從此賺大錢?卻又未必。要是一個人天生不喜歡錢、不重視錢、不擅於管理錢,即使收入更多,亦如熱湯澆雪,很快就會將財產消耗掉。

狄更斯雖然是很出名,稿費高,同時有多張報章約稿,又有四家出版社替他出書,可惜開支亦很龐大。首先他有個大家庭。上周六寫他有九名子女,後來有讀者提出:原來總數應共有十個,多謝指正,現乘機澄清。但不論是九個或十個,對於任何父母來說,必然是沉重負擔,與他原意只生三個的想法很有出入。
可惜十九世紀初不流行避孕,生下來就要養,狄更斯一份收入,供多名家人使用,必然影響生活質素,這是很簡單的算術。此外,他又熱心公益,與朋友合資搞婦女收容中心、捐錢給各大小慈善機構等等,俱是帳面上沒有回報的投資,加上中年後,子女的開支更繁更多,他又另與女演員交往,花錢如流水,終身受債務困擾。為增加收入,狄更斯不惜四出奔波,遠赴英國各地,甚至是美國演講及誦讀受歡迎的作品,情況一如現今的藝人走埠登台。他不喜歡美國,曾經公開抱怨當地不尊重作者版權,任由盜版橫行。但是美國人反駁:「你寫書這麼受歡迎,應該已感滿足,何必計較金錢利益?」

氣死狄更斯。論寫作才華,他獨步當代,可是論理財,他則遠不及後輩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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