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星期四

利己致富.利眾留名

康子 靈氣逼人




「名」與「利」有關連,卻並非必然聯繫。它倆只是好兄弟,而不是雙生兒,因為本質上,「名」與「利」完全是兩回事。

一個人為甚麼有良好的社會名譽?為甚麼我們肯長期提及、推崇、談論其名字?即使這個人死去,我們仍念念不忘,後代子孫繼續傳誦?甚至在千百年後,依然為他們舉行紀念活動,像聖誕節,慶祝耶穌降生,或今年二月,慶祝狄更斯誕生二百周年,諸如此類。

原因是這些名人,生前做過利益眾生的大事業。即使他們死後,我們仍受其事、著作或影像所感染,足以幫助抒發情感,改善生活質素,甚至令社會更進步。

像狄更斯、雨果或曹雪芹等大作家,他們通過文字,表達當時對社會、制度,以至法律等的不滿,還有對人的信心與仁愛,堅持在不幸之中,依然要積極、樂觀與勇敢面對。

以上種種,即使到今時今日,讀者仍獲得營養,從閱讀中取得力量,亦取得感情上的共鳴,因而愛這本書,推廣至愛這個作者,於是懷念之情油然而生,互相傳誦、跨越時空,令他的名字流傳下去。

釋迦牟尼教我們開悟,耶穌教導我們信仰,孔子留下做人處世之道,莊子啟發我們順應自然,俱令後人受益,感恩載德,於是幾千年來,名譽(「化科」)不衰。

相比起來,即使你賺更多的錢(「化祿」),卻與我無關。

原來財富的本質,是私藏、是積聚、是掠奪,你有我無,或我有你無,話之你是天下首富沈萬三,或美國財神洛克菲勒,俱是流水上的名字。除非你拿錢出來捐獻,資助公益,或許令群眾受惠,否則,錢隨身滅,當財富只限於滿足個人私欲之時,甚至有鼓勵社會仇富的危機。

所以「名」與「利」,互相牽連,又互相矛盾。名垂千古固然好,我們都為爭取「存在的證明」,但是一身債務、全家窮困亦很淒涼。不如試走中庸之道,像《減些名氣?添些財富》(一月三日文),令生命資源較平均發展,可能是幸福生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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