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4日星期三

家庭責任的轉移

劉創楚 乘風遊


中國人在中共的統治下已過了兩代,期間經歷了性質迴異的家庭責任轉移:從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七八年內地以建成社會主義社會為目標,關乎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從就業至就醫、從住屋至教育,無不由政府承包。物質雖然短缺,水平絕對平等,更重要的是小我不負責任,命運之神也失去了決定人間禍福之力量,而這也是一九七八年改革最深刻的變化:家庭責任又重回個人手中,一家命運又重新由自己控制。

這是波士頓公司《中國財富管理市場》報告的深層解讀:內地已走向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也成為測量個人尊嚴和自由的指標。用內地的生活水平來判斷,報告的主角一百二十一萬家庭可說已獲財務自由:他們一共擁有可供投資的資本四萬三千億(美元,下同),平均每家有三百五十萬元。這是中國先富起來的千分之三人口。但從個人已不能指望社會承包而必須自負家庭責任的角度,更有趣的問題是內地其餘千分之九百九十七人口,在走資超過三十年後命運如何?

這問題牽涉三億多接近四億個家庭。根據波士頓公司的報告,他們總共控制五萬六千億元的可投資資本,平均每家約一萬五千元,這和「先富起來」之家比較屬於微不足道,但和改革初年中國的赤貧狀況比,這是不容小覷的起步。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留意內地社會在財富累積道路上的兩大動力:一是全社會層面超過百分之四十的儲蓄率;二是在經濟年均雙位數發展下,不少資產(例如不動產)的超高回報率。這是中國社會三十多年來「全民走資」現象最重要意義,也是展望未來的關鍵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