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紀六十年代,《讀者文摘》有個很著名的翻譯笑話。
某甲凡事堅持親眼目睹,否則不肯相信,於是給人窒:「你沒有見過你的祖先,難道就等於你沒有祖先?」
小時候看到這一段,大感痛快,的確,有些人與事,無緣耳聞目擊,只憑感應,但是不等於不存在。
卻苦在有口難言,甚難取信於人。常言道「眼見為實」,你拿不出真憑實據,怎知道不是神經病?濫吹水?
可是世間上,真的有「看不見的存在」。
最現成的是無线電話,明明沒有電话聯繫,為甚麼你按一個號碼,遠在天邊的其他人統統可以收到?
又像無线電波、WiFi、藍牙、病菌、微生物等等,我們的肉眼看不見,但是誰敢說它們不存在?
依此推論下去,有更多更多:靈魂、能量、鬼魅、妖邪。佛教說的六道眾生,除「天」、「人」、「畜牲」等具實體外,其他的「龍」、「餓鬼」與「地獄」,俱是若隱若現。甚至是佛、菩薩,或西方宗教的天使,亦不是人人有機會看見。
對一般人來說:「看不見」自然就當是「沒有」。像十九世紀的歐洲人,從來不信世上有鴨嘴獸,即使抓到實物、活生生的爬到他們面前,還以為是有人惡作劇:將切下來的鴨喙,強加在一隻水獺的嘴上。
所以,怎能夠向人證明世上有鬼?
更困擾的,是證明有人遭鬼上身?
先前,筆者寫過《加國疑似撞邪事件》(五月六日)、《與另一個世界對話》(五月十三日)等等,勾起前事,說起十多年來,仍受先父怪異行徑的困擾。
身邊的朋友不明白:都這麼多年了,為甚麼還不可以放下?何況撞邪之事,並不罕見。《聖經》裏記載過,耶穌替人驅鬼的事迹,其中一名受害人,甚至被軍團的群鬼附體,言行狂亂顛倒,可憐又可怕之極。
但是書是這樣讀,文是這樣寫,待事到臨頭,才發覺當局者迷,再回頭,已是遙不可及,一切無法追補了。
康子 靈氣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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