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4日星期日

斯諾登─英雄?偽君子?



上星期於專欄中談論到有關私隱跟搜集情報之間的微妙難題。本周的話題將落在斯諾登他本人身上──他究竟是一名擁護自由的英雄,還只是個滿口仁義道德的偽君子?必得承認,當斯諾登於九龍美麗華酒店客房內首度開腔之時,筆者確曾被他的英勇行為所打動。這名瘦削的青年,看似年輕得無法長出濃密鬍子,竟膽敢跟強大的美利堅合眾國宣戰。

但自此以後,我對斯諾登先生的同情經已煙消雲散,也懶得再為他歡呼喝采。於2010年亦出現過同樣情況,筆者當時曾對「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敬佩不已,他公開了一段美國士兵從直升機上射殺伊拉克平民的秘密短片。起初確是欣賞阿桑奇的勇氣,然而這種欽佩的感覺只維持了一至兩周,慢慢的變得不以為然,最後更變成厭惡。

看來阿桑奇及斯諾登這兩人同樣缺乏優秀的判斷能力。他們都嘗試把自己置身於道德高地,但隨後卻投奔不光彩的國邦,讓二人顯得相當虛偽。不管任何人對美國有着怎樣的評價(個人相信該國確有不少陋習),毋庸爭辯的是這國家擁護言論及出版自由,也具備一套獨立的司法制度。故此,當斯諾登一方面猛烈抨擊其祖國操守(他更曾宣誓保密),另一方面卻正在巴結自由情況遠遜於美國的其他政府,實在非常不當。

依我看來,阿桑奇及斯諾登二人為了不顧一切的避免到法院應訊,都結交了一些不尋常的友人。而且,一些他們所謂的泄露,亦非叫人有多少驚訝的陰謀。政府截取電話及互聯網通訊?那又如何?平心而論,他們若非如此倒讓我感到意外。至於國與國之間互相窺探(或政府監視本國人民),這已是數百年甚至數千年來的標準行為,絕非一些讓舉世震撼的消息。

頭上頂着大律師的假髮,筆者自然會從法律的角度來探討斯諾登事件。作為中情局的前僱員,毫無疑問他已嚴重的違反誠信。自願返回美國到法庭面對指控,於他而言將屬光榮的事。斯諾登干犯了刑事控罪,便要到平民法庭(並非軍事法庭)接受一次平常不過的審訊。他可以作出解釋,可以於全美(或全球)的公眾目光前據理力爭。

可惜,斯諾登及阿桑奇二人亦不願到法庭為自己抗辯。他們裝得大義凜然,但卻選擇成為逍遙法外的逃犯,更要急着投靠損友。阿桑奇的表現尤其無恥偽善,他於瑞典因兩項強姦及性騷擾指控而被通緝,竟聲稱全屬要引渡他返回美國的詭計。可知瑞典作為中立國家,其司法體系亦絕不亞於全球任何地方。假若阿桑奇未能在瑞典得到公平審訊,那麼世界上根本再無理想地方。於我眼中,阿桑奇拒絕應訊全屬懦弱的行為。

也許斯諾登只是過分單純。要是如此,他仍有機會拯救本身的聲譽,挽回誠信及尊嚴──只要他願意盡早回國。可悲的是,在他身上卻看不到這分勇氣。他最初把自己塑造得相當正派且道德上比任何人都要高尚,然而隨即卻踏上歧途。如今於大多數人的心目中,他已親手摧毀了那自以為是的崇高理想。




清洪 清談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