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時常假設社會為一個全能的設計師,為我們做四大安排:它安排制度來滿足我們的人生需求,它安排文化來為我們建立人生理想,它安排組織幫我們達成生活目標,還安排地位來獎勵我們的一切努力。
制度是成千上萬規範的系統。規範只是一句話,例如「你不應該殺人」,或「你應該孝順父母」。它們是行為標準,令我們生活有所依循。為甚麼要有制度?因為社會是由一群人組成去滿足其需求。低需求如溫飽,中需求如關愛,高需求如發展,無規範都完成不了。無制度就沒有社會,人就變回叢林中的野獸,失去了相互依存的優勢。
制度靠由外而內的控制,所以社會單有制度並不足夠。外在的警察、法官及牢獄,成本昂貴而效用極低。所以社會設計了以價值為核心的文化,來給人以內在控制。價值由規範提煉而成。每個社會均會在千萬規範中揀出心愛的數個,委託我們的父母於子女十歲之前灌輸入其內心,成為良心的一部分。這過程叫做教化,成功的教化令我們從小不知不覺以之為人生目標,為個人理想,自以之為天性是與生俱來。其實它是社會駐我們心中的警察、法官和牢獄。價值令我們為不能實現理想而慚愧,一旦理想實現,我們會視為人生成功的標誌而大事慶祝。
可見規範與價值是一物兩面,而地位和角色也是一物兩面。角色是個人必須盡的義務,而地位是其獎賞。它以財富、權力、名氣構成,是凡人一生所求。規範和角色是硬的安排,因隨後是懲罰;價值與地位是軟的,是獎品,是為我們走漫長人生路打氣。
劉創楚 乘風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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