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

醫療制度的沉思


劉創楚 乘風遊


會不會是旁觀者清呢?這兩年我作客美國,發現無人問:「點解要買醫療保險先能睇醫生呢?」這是彼邦人士激烈辯論所謂「奧巴馬照顧」(Obamacare,全名是「可支付照顧法案」)之後。差不多所有問題都談了,就是無人質問保險制度。奧巴馬法案的關鍵就是為目前三千萬至五千萬沒買保險的美國人買保險,所以其前提是假設無保險就無人照顧。我這個來自香港的人立刻想起香港通街都是醫生,口袋有百多港元(或二百多元,老人則可平至八十元領兩日藥,至於睇中醫可免費,只買幾劑中藥的)就有醫生睇,何須保險? 其實醫療保險很可能是美國醫療制度出問題的原因。這疑問是我讀完二月十八日《美國今日報》訪問Novartis藥廠總裁占文尼斯(Joe Jimenez)出現的。他說行內及商界反「奧巴馬照顧」的主因是法案為三千萬無保險美國人買保險,卻要藥廠及企業界埋單,他說這是一年八百億美元的負擔。我立刻心算:三千萬人買保險,一年八百億美元,每人一年二千六百多美元,申約每年二萬港元,以每次二百港元計,可在香港看一百次醫生,三、四天覆診計,這三千萬人在港可一年到頭天天睇醫生仍有錢剩。

占文尼斯說美國人每年花錢於醫療佔GDP十七巴仙,一計等於人均每年醫療費八千美元。他又比較新加坡,說星洲只花GDP百分之三點五於醫療,而其平均預期壽命卻長過美國。占文尼斯透露美國醫療費極高比例用於住醫院,在美國住醫院的昂貴是天下共知的事實,而這正是美國人視買保險為必然的原因,當然外人仍可質問有保險是否濫住醫院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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