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馬拉松炸彈案,於美國東岸時間四月十五日下午二時五十分發生,四月十九日晚上八時四十分緝獲第二名兇徒,宣布破案。我們在香港看美國CNN、霍士電視直播,知道關鍵時刻是在四月十八日晚上,FBI向公眾發放疑兇兩人的圖片和他們在案發時的街頭行動錄影,於是轉瞬間,全球都看到兩名疑兇的模樣,雖然圖像不清晰,有些地方難以辨認,辛翠時對同事說:「如果你是這兩人的親朋戚友、同學,一定認得他們,立即向FBI或波士頓警方報告,這兩人很難藏身。」
果然,鋪天蓋地的電視直播配合互聯網「人肉搜尋」的壓力,令兩名原籍車臣的兄弟黨心情煩躁,失去冷靜,竟在麻省理工校園槍殺校警、劫走平治汽車,復在提款機提款給監控攝錄機攝入鏡頭,於是行藏敗露,引來警察圍剿,結果很快便兄死弟傷,給波士頓警方拘捕。
沒有證據前便發放「疑犯」圖片,其實有違反私隱之嫌,可能對其他人不公平。例如一名相貌與疑犯(弟弟)有幾分相似的青年,便驚嚇得「自動投案」,因為他恐怕給鄰居或他人痛打,但因為這案件實在造成很大的傷害,FBI決定冒險一試,結果迅即破案,充分顯示互聯網的威力。
在智能電話滿街都是的時代,任何行人皆可隨意拍照,像第一名兇徒(弟弟)放下壓力煲炸彈之前,剛好站在受害八歲小童之後,一位參賽選手拿着iPhone到處舉起拍照,便將兇徒攝入鏡頭,成為FBI的珍貴线索。
網絡上有人評論,十年內世界上再沒有人認為私隱重要,政府保安掌握全部人民的私隱,人民也自動把私隱、行蹤上載社交網站,大概將來私隱專員也要失業了。
辛翠時 細說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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