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學有「公司比個人理性」這樣的一個命題,根據包括:公司的體積
比一個人大許多,但要做的事卻比個人少許多,這是目標專注的優勢。個人常要「一腳踢」,許多事很難請人來做,公司則靠請人來建成,而員工唔着換到着,這是手段改善的優勢。公司設有白紙黑字記錄經驗的制度,故有避免重犯同一錯誤的機制,個人則較善忘,常在同一個地方跌完再跌。此類優勢尚有許多,但善於學習的人會嘗試學習公司的智慧。多年前司徒華曾寫過一位兩得馬拉松冠軍的日本人,他的奪冠秘訣是先在訓練時把馬拉松全程分為十數段,每段用肉眼易見的地標隔開,然後訓練每段向此目標跑去,完成一段再以下一地標為鵠,逐段完成。這個把大目標拆細逐一完成的方法有一好處,是完成每個小目標的歡樂可成下一個努力的動機。我們也可用此法於目標儲蓄,減少漫長忍耐之苦而增加完成之樂。
本報曾訪問過科達地產創辦人湯君明,當時該公司投資不動產超過五十億港元,但公司只請五位職員,方法是利用香港市場中有大把專家顧問可為他辦事。李敖曾分析「福無雙至,禍不單行」,認為隨着第一禍而來的其他禍害包括煩惱及後悔,一些人甚至因此而一蹶不振。這正道破個人不及公司之處,就是沒有設立「不上心」機制。好的公司對事不對人,避免情緒破壞制度。個人要學習這種總結經驗之後,放下往失向前行之習慣。
劉創楚 乘風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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