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日星期五

夫妻共事.有助婚姻


最近說「夫妻」與「事業」的互補之道,引起多位讀者垂詢,在此再伸延說明。互補之道要行得通,必先要符合以下三項原則。

第一,是兩者之一,需要特別強大。先決條件是「夫妻」關係深厚鞏固,俗語所謂「打風都打唔甩」,才可以分散資源,放心發展事業,而不至於影響婚姻。或「事業」的組合佔優勢,基礎厚實,資源充足,即使間中減量,仍然是遊刃有餘,在這種情況之下,才有本事改善夫妻關係。

要是兩者俱弱,還說甚麼互補?一切應清楚判斷形勢,量力而為。

第二,凡是以「夫妻」資源,去補足「事業」,最好是與配偶合作。

曾經有例子,太太犧牲婚姻,調職往海外,以為可以開拓事業,結果半年過去,未見成效,倒不如及早返回丈夫身邊,起碼可保住夫妻關係。

這個情況失敗,最主要的原因,是可能投資的時間過短,或「夫妻」的組合未夠強大。從命理來說,夫妻分別發展,如果事業上全無關連,很難發揮到互補的作用。

另一種情況,是夫妻屬同行,譬如大家都是公務員,或從事金融,或飲食業務,同氣連枝,配偶起碼較了解對方的處境,要幫忙亦容易有門路。

更理想的情況,是夫妻拍檔,一起上。不論是誰幫誰,由於有共同的利益關係,足以維繫到脆弱的婚姻,加深雙方的了解,我們身邊常見這些例子。

第三,雖說是互補,但是以「事業」改善「夫妻」,與靠「夫妻」改善「事業」,是完全兩個出發角度,不能混而為一。

當中的分別,其實用紫微斗數的命盤,顯示起來較清楚。「夫妻」與「事業」是正對面,可是從「夫妻」的角度看,輔助「事業」的是「命宮」和「財帛」,調過來,從「事業」的角度看,輔助「夫妻」則是「遷移」與「福德」,性質不同,着力於是也不同。

以上的三項原則,必先了解清楚,否則,捉錯用神,浪費資源,無益反有害。




康子 靈氣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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