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2日星期六

斯諾登應該離港



斯諾登風波,試得出香港的政界,哪些是人,哪些是鬼。行政會議人員葉劉淑儀最先宣示:只要美國一提出引渡,港方即會交人。此議得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英國和議。這兩個人,都以香港的法治利益為重。

Find LOVE Now with PerfectMatch不論斯諾登是否「政治犯」,香港均無權介入。事實上,連中國也自稱並無政治犯,劉曉波、艾未未、胡佳,一概是「刑事犯」,那麼自由民主的美國,更不可能有政治犯。正如只有中國有權定性劉曉波為「刑事犯」、美國才有權將這個叛諜定為非政治犯。是不是政治犯,由美國全權定義,而不是香港的政黨、人權組織、傳媒。

如果香港拒絕引渡,下次香港若有毒販或騙徒逃往美國,美國也不必引渡。譬如今日的甚麼「貪湯」、「貪曾」,萬一日後遭到親中派清算「港英餘孽」之追審,往美國一跑,你梁班子又能如何?

斯諾登可以上訴反引渡,但人要站出來。只要進入司法程序,就有透明度,當事人生命必有保障。

香港自己問題成山,香港人要關心自己的事,美中交惡,香港切勿歸邊。美中關係好的時候,香港可以乘勢推一把,這才是生存之道。英國管治時,明白此一道理,偏偏今日多烂仔,自以為道德專家。



陶傑 芝麻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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