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4日星期三

貧窮標準社會界定

讀八月二十七日一則新聞,看標題《印度立法濟貧》似是例牌菜,蓋執政黨為即將到來的大選慷納稅人之慨花錢買選票已屬例行公事。但細看內容則頗為驚嚇:印度國會眾議院通過的法案將增加糧食津貼至一年二百億美元,令全國八億窮人以低於市價買到糧食避免捱餓。新法令(由於國大黨佔上下議院大多數席位,故上議院亦將通過並立刻實施)將令農村七成半人口及城市五成市民獲益。以印度總人口十二億計,法令界定八億窮人等於說印度貧困率達到百分之六十六點六,這可能締造人類古今中外貧困水平之新高紀錄,也是「貧窮定義乃社會製造」之最生動例子。

以人均GDP超過四千美元計,印度並非窮國,而是剛剛步入「中等收入水平」的國家。中國的人均剛超過六千美元,只比印度高三成而已,而且這差距是這兩、三年拉大的,其中頗大比例由匯率造成:印度盧比單今年兌美元已下跌一成七,人民幣兌美元則繼續升值。可是中印的平均收入水平其實差不多,但中國則在於二○一○年宣布把貧困线提升兩成半至每人每年收入一千五百元人民幣。在此新標準內地有貧窮人口九千萬,即貧困率為百分之六點七。兩個收入水平差不多國家貧困率相差十倍,難道印度的收入不平等有如此嚴重?

但中印窮人望美國之貧困线則要同聲一歎:美國普查局於二○一○年九月把貧困標準提升至四口之家年入二萬一千九百五十四美元,令該國貧困率達到百分之十四點三,富國窮人等於窮國中產,收埋福利之後成為小富矣!



劉創楚 乘風遊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